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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熔电气:2024半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来源:产品展示    发布时间:2024-08-29 14:30:53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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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的规定,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详细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62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57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7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3,744,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金额)人民币47,560,943.06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6,183,656.94元。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7月12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做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天运[2021]验字第90050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4年6月30日,结余募集资金11,789,689.96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1,789,689.96元,具体明细见下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枫林绿洲支行 活期存款 11,052,605.4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营业部 0738623 活期存款 606,793.3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未央路支行 02095 活期存款 130,291.18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21年7月12日收到募集资金后,公司会同保荐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枫林绿洲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做监督,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智能电气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报告期内,公司广泛征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具体见附件1《2021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6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的议案》,赞同公司将募投项目“智能电气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由22,448.40万元调整为23,117.71万元,并调整内部结构,同意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由3,784.65万元调整为4,105.84万元,并调整内部结构。本次调整主要是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能布局的调整,募集资金仍投向“智能电气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990.50万元对募投项目增加投资。2022年7月18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的议案》。

  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380.73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244.33万元。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出具了中天运[2021]核字第90372号《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企业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人对以上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1年12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允许超出超募资金总额的30%;同时,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企业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人对以上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将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23年8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394.82万元及专户注销前产生的利息及现金管理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用于自动化生产线项目的建设,不足部分将以自有资金投入。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1,149.20万元用于自动化生产线项目的建设。

  2021年8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5,000万元和自有资金不超过3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滚动使用。企业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人对以上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2年6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7,000万元和自有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滚动使用。企业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人对以上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公司于2022年7月18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23年8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赞同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万元和自有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滚动使用。

  2023年8月2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本次项目结项后,公司将保留本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待支付款项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监管。公司将继续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本项目尾款和质保金等款项。

  截至2024年6月30日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1,178.97万元。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9,455.42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1)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是不是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出现重大变化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公司募投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受厂房工程建设、生产设备的采购和安装调试工作进度的影响,公司的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放缓,预计无法在计划的时间内完成建设。为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安全合理运用,公司依据募投项目当前的实际建设进度,经过谨慎研究,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的建设期做调整。 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赞同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对部分募投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做调整,从2022年12月调整至2023年6月。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9,618.37万元,扣除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为3,385.32万元。2021年12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000万元。 2.2022年6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的议案》,赞同公司将募投项目“智能电气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由22,448.40万元调整为23,117.71元,并调整内部结构,同意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由3,784.65万元调整为4,105.84万元,并调整内部结构。本次调整主要是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能布局的调整,募集资金仍投向“智能电气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990.50万元对募投项目增加投资。截至2024年6月30日,超募资金990.50万元已全部投入募投项目。 3.2023年8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394.82万元及专户注销前产生的利息及现金管理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用于自动化生产线项目的建设,不足部分将以自有资产金额的投入。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1,149.20万元用于自动化生产线项目的建设。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将“智能电气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主要是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能布局的调整,募集资金仍投向“智能电气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 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2年7月18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的议案》,赞同公司将募投项目“智能电气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由22,448.40万元调整为23,117.71元,并调整内部结构,同意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由3,784.65万元调整为4,105.84万元,并调整内部结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380.73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244.33万元。公司已于2021年9月完成上述置换,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鉴证并出具中天运[2021]核字第90372号专项鉴证报告。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021年8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5,000万元和自有资金不超过3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2022年6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7,000万元和自有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于2022年7月18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3年8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赞同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万元和自有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1,178.97万元。

  2023年8月2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本次项目结项后,公司将保留本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待支付款项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监管。公司将继续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本项目尾款和质保金等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