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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12】我国消防系统的构成
来源:行业资讯    发布时间:2024-05-01 20:31:44 人气:

  我国的消防力气形成了以武警消防部队为主,专职消防队、自愿消防队为辅的人员结构。

  武警消防部队,全称我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消防部队,也是构成我国消防力气的主体,受和公安部的双重领导,由公安部消防局办理,在各省、直辖市和自治区设有消防总队。消防部队人员配额为国家兵役编制,人员薪酬、服装、生活费由国防经费支出,所需消防车辆及配备器件等消防事务经费由地点当地财政开支。

  除了武警消防部队外,当地政府能够组成专职消防队,作为弥补。尽管它也受公安部办理,但专职消防队是由当地政府出资组成的,作业方式不像武警消防部队的现役制,多数是合同制,其使命主要是担任当地重要企业和事业单位和政府的消防和救援。此外,企业和事业单位也能够组成专职消防队,只受本单位办理,背负本单位内部的消防使命。这类单位主要是火灾危险性较大的油田、港口、机场等。

  自愿消防队则是市民自愿、无偿从事救活救援和群众性自防自救作业的自愿服务安排,主要职责在于详细担任辖区消防设施、器件的保护保养;定时展开救活、救生技术练习;举行居民救活技术、逃生常识培训班,进步居民自救才能等。